形容词最高级前用 a 而不是用 the 时, 作"十分..."解:
This is a most interesting book. 这是一本十分有趣的书.
作为比较: This is the most interesting book I have ever read. 这是我读过的最有趣的一本书.
--<<新编英语阅读手册>>
形容词最高级前用 a 而不是用 the 时, 作"十分..."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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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<<新编英语阅读手册>>
不定冠词 a 与 of 的一种固定结构用法:
--<<新编英语阅读手册>>
关于外语学习的一个误区, 以及什么是刻意练习及为什么要刻意练习
在 youtube 上听到一个会中文的外国哥们吐槽国人学英语时的一些问题, 有些启发, 就此展开聊聊.
他说国人学英语时有个误区, 比如通过看剧来学英语吧, 不是说看剧这个方式就不行, 但具体的操作方法值得商榷.
比如以看美剧 <<老友记>> 练听力为例吧, 很多人是这样的, 一天看一集, 甚至看好几集, 这样就算听了, 学了.
然而这样是不对的! 学习语言很关键的一点是 重复重复再重复, 你绝不应该一天看一集, 甚至看好几集; 相反, 你应该是在这一天里把这一集反复地看好几遍, 甚至好几天都是反复地看这一集! 把这一集看到滚瓜烂熟为止!
为什么呢? 其实严格地说起来, 我觉得关键可能还不在于重复, 重复只是一个必要的手段, 真正的关键我觉得是要理解 有效输入 及 刻意练习 这两个概念.
为什么你学的英语没有用?为什么你学了英语却不去用?打开英语这门语言的正确姿势是怎样的?
经常有人会问:学英语有用吗?学英语用处大吗?
这让我想起在某本书上看到的 Marvin Minsky 的话:一台计算机就像是一把小提琴。你可以想象一个新手试了一个音符并丢掉了它。他说:听起来真难听。我们已经从大众和我们大部分计算机科学家那里反复听到这种说法。他们说,计算机程序对个别具体用途而言确实是好东西,但他们太缺乏弹性。一把小提琴或者一台打字机同样缺乏弹性,那是你学会了如何去使用它们之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