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 平均法则(The Law of Averages), 假如你是一个推销员, 今天你打算向 100 个顾客推销, 根据平均法则, 有 80 位根本不会考虑买你的东西, 甚至连交谈的机会也不会给你; 然后有 10 位左右是愿意与你交谈的, 但你想跟他们达成交易还是比较困难的; 最后有 10 位呢, 则是很容易成交的那种顾客, 也即是你根本不需要有多么厉害的推销技巧, 也不需要你巧舌如簧, 哪怕你就是一个新手, 你也能很顺利地与他们达成交易.
这样的一种顾客的分布情况, 也即 80% 是困难的, 10% 是一般的, 还有 10% 是容易的, 就是所谓的平均法则.
当然, 这个比例也许更极端一点, 比如 95% 是困难的, 4% 是一般的, 只有 1% 是容易的.
但不管是哪种比例, 理想一些的还是极端一点的, 都暗含了这样一个意思: 当你不停地遭到拒绝, 其实你就越来越接近于成交!
这样一个法则, 它有两层含义: